关单
位:各相关镇街,4.公安、
定期、对噪声超标的工业企业进行整,区城乡建委、确保创建区声环境质量达到《环境噪声达标区创建标准》(详见附件)相关要求。宁静行动
”街道办事处,
环保
、高新区管委会建设管理局:四、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高新区管委会建设管理局等有关责任部门请于2017年9月30日前将复查工作实施方案、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办公室关于印发九龙坡区2017年度噪声达标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简体中文|繁体中文|收本站网站页局概况新闻动态环保工作政务公开网上服务互动交流环保宣教专题专栏公示中心办件公示 查找标题查找内容环保工作环境标准环境质量环境规划总量控制污染防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测监察执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应急示范创建政策法规示范创建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办公室关于印发九龙坡区2017年度噪声达标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重庆市九龙坡区环境保护局:: http://www.jlpepb.gov.cn 2017年6月16日九龙坡府办发〔2017〕181号各有关镇人民、会同相关责任部门及相关镇街对创建区范围内超标噪声源实施全方位整,西彭镇创建7平方公里。目标任务2017年10月15日前完成8平方公里噪声达标区创建工作,区公安分局、
工商、基本要求1.区域内90%以上的固定噪声源的边界杨家坪办公司 高新区有关部门
,负责督促在居民住宅区和其他人口密集居住区产生噪声污染的各类企业、 提高创建工作知晓率。向市环保局提出噪声达标区创建验收申请。二、文化部门不得核发经营许可证,对新建的娱乐场所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宣创建噪声达标区的重要意义,二、网站动态交通等部门对交通噪声、加大检查和处罚力度
,具体负责本区域的各项相关工作。未执行环境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或环境影响评价意见不同意选址建设的,基本条件1.环境噪声达标区的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必须达到该区域所执行的环境噪声标准。环境噪声达标区创建标准(联系人:
通过市环保局验收。各项任务验收工作的通知》(渝环办〔2017〕209号)要求, 作为噪声达标区创建工作的主体,机动车辆鸣笛及鸣标志等管理工作。结合我区实际, 个体工商户提出噪声达标区要求。谢易,区环保局:公安、
联系电话:
负责督促创建噪声达标区内建筑工地施工噪声污染的控制工作,对创建噪声达标区内工业企业进行开展巡查工作,区级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请认真遵照执行。 对复查噪声达标区内的建筑工地的施工噪声进行严格控制和管理。出动宣车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保持噪声达标区的创建成果。落实责任,
现印发给你们,
经整后仍不达标的单位依法实施关闭或取缔文化娱乐营业许可证。 二是通过发放宣资料、督促整改,
并将况及时馈至区环保局汇总。三同时”(三)集中整(8月30日前)由区环保局牵头, 西彭镇:附件:不定期开展执法检查,文化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并建立相应的长效管理机制和管理措施, 及社区复合型噪声污染的监管及整工作;加交通综合管理、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办公室2017年6月14日九龙坡区2017年度噪声达标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为有效提高我区噪声控制效果,一、其中白市驿镇创建1平方公里、
公共场所、进一步改善声环境质量, 负责商业活动、工作简报、
区有关部门,工作要求噪声达标区创
建工作已纳入环保节能实绩考核, 根据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2017年重庆市环境保护工作安排的通知》(渝环〔2017〕1号)和《关于做好2017年“验收合格后,区工商分局:及时完成相关工作,白市驿镇、对辖区内所有单位包括住户、制定本实施方案。)附件环境噪声达标区创建标准一、使创建工作顺利进行。张贴标语横幅、(二)摸底排查(7月30日前)各相关镇街负责对创建区内噪声源的基本况进行摸底,区城乡建委、职责分工区财政局:(五)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各责任部门要切实发挥监督管理职能,明确创建工作目标任务。区公安分局:区文化委、并明确将相关管理工作纳入日常工作内容实施监督管理。由区环保局统一向市环保局申请验收。制度,
社会生活噪声污染控制有明确的管理措施。 区工商分局、(四)复查验收(9月30日前)区环保局对噪声达标区创建工作进行初步验收,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住所或注销营业执照。